岳阳市主城区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鼓励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居民依法自愿参与小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湖南
岳阳市市区住宅改装电梯**补办法(实施) 第一条 为激励市市区住宅住宅小区居民依规同意参加住宅小区更新改造,改进定居标准,依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融合我区具体,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资产”就是指各个部门预算分配的,用以适用住宅加装电梯基本建设的补贴资产。 第三条 **补目标为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范畴内2005年(含)前完工的四层及之上非单一产权年限住宅加装电梯。已列入城区更新改造方案的居民住宅、居民农村自建房和旧城区居民住宅不属于**补范畴。 第四条 申请办理**补的电梯应另外合乎下述标准: (一)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内获得加装电梯批准办理手续; (二)依规依规基本建设并工作经验收达标,另外进行电梯应用备案; (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别的标准。 第五条 针对合乎**补标准的住宅加装电梯,每一集**补 10 万余元。**补资金由市、区二级财政按1:1的占比相互担负,区财政承担综合贯彻落实**补资金,市财政对区财政开展补贴。对合乎中间、省财政资金适用的房子加装电梯,应争取并应用中间、省财政资金。
第六条 本**补依照先建后补的方法开展。电梯加装进行后,由**补申报人向区住建单位提交申请。**补申报人为申请办理加装电梯的全体人员小区业主,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包含: (一)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资金申请表格(配件1); (二)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资金分派相互确定表(配件2)。 第七条 区住建单位会与区财政单位对**补申请办理开展审批,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立即拨款**补资金至加装电梯申报人相互收款账户。 第八条 市财政与区财政大半年清算一次补贴资金。区财政单位承担归纳大半年**补申请办理状况,依照明确的市、区二级财政担负占比,填好《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市财政**补资金项目汇总表》(配件3),汇报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立即拨款资金至区财政。 第九条 申报人解决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一致性承担。相关审批单位应严苛审批**补申请办理,对相关本人和企业出示虚报原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补资金的,讨回骗取资金,并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追责相关工作人员义务;涉刑的,移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条 得到 财政局**补的电梯轿厢,不更改原来工程建筑、加装电梯后增加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产权年限关联、维修保养等责任关联。 第十一条 本方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试行1年。 岳阳市市区住房加装电梯**补方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