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临川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盛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两项行政处罚予以强制执行
前不久,抚州高新科技产业链经济开发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临川老百姓法院申请办理对被申请人盛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二项行政许可给予申请强制执行,处罚28万余元,加处贷款逾期税款滞纳金28万余元总共56万余元,并勒令停用检测不合格电梯。 据统计,2019年9月11日,高新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对汇萃中间的电梯开展监督管理时发觉,该住宅小区所应用123台电梯从2019年1月28日起定期检验中不合格,并有9台检测不合格的电梯,在明知道不合格的状况下依然应用,便对住宅小区电梯具体管理员(盛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惩罚,并勒令停用检测不合格电梯,处罚通知书于2019年12月24日送到。
殊不知,大半年以往,盛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忽视惩罚仍未交纳处罚。无可奈何下,高新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便向临川法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并增加惩罚。 经临川法院案件审理后觉得,高新园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惩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政策法规恰当,程序流程合理合法准许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