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在不影响消防、楼体安全,在本楼业主均自愿的情况下,我是比较支持的。但是,我认为:只要本楼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安装电
老旧小区改造,不在危害消防安全、门头安全性,在本楼业主均同意的状况下,我是比较支持的。 可是,我觉得: 要是本楼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安裝电梯,别的业主强制安裝电梯的个人行为全是违背《物权法》的,实际缘故取决于: 一、业主加装电梯不可危害别的业主合法权益 加装电梯必定危害光照、自然通风,造成噪声、隐私保护等难题,别的业主履行支配权不可危害1楼业主合法权益。一样,业主交流会也不可以极少数听从大部分为由,规定1楼业主相互配合加装电梯。除非是愿意,不可安裝电梯!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履行支配权不可严重危害房屋建筑的安全性,不可危害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维持现况,公平合理!
1楼业主为何要花高价位买1楼?更是由于沒有电梯、1楼便捷的缘故才买的! 沒有电梯,业主为何也要买楼顶?由于价格低。可是你也要为价格低付出应有的代价:上下楼梯不方便! 原本就沒有电梯,全是聪明的,维持现况,公平合理! 加装电梯,1楼业主楼价反倒下挫,还不太好卖,1楼业主因加装电梯而损伤。而楼顶却因加装电梯而价格上涨。 三、多沟通交流、多融洽! 两者之间让他人更改,比不上改变自己。两者之间互相埋怨,比不上多融洽、多沟通交流,1楼权益受损,获利的业主理应对1楼业主开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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